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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动物检疫检验工作力度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农业部新颁布的动物检疫规程,加强动物检疫管理,规范检疫行为,着力提高全县检疫队伍素质,自2011年12月份以来,晋江市动物疫控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农业部新出台的《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兔产地检疫规程》3个规程,同时对先前的《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等4个规程再次进行再学习再贯彻。2011年12月14日,晋江市农业局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制定下发《晋江市农业局关于加强犬类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农[2011]319号),要求切实加强犬类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对全市犬类动物饲养、收购、屠宰运输等环节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加强犬类免疫。晋江市农业局指定或授权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班组、宠物医院设立17个犬类免疫点,对全市19个镇(街道)的犬类动物开展狂犬病疫苗注射、发放《犬类免疫证》和佩戴犬圈标记。三是加强犬类动物检疫工作,在全市14个检疫班组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等三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犬类检疫工作;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屠宰、储藏、运输犬类动物等经营户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尤连升副局长在培训学习和多种工作例会上,多次就我市动物动物检疫特特别是产地检疫对检疫工作反复强调了三点:一要有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局意识,要求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员,全体动物检疫员要严格按农业部《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4个规程以及现在学习的《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规程进行检疫;二要加强产地检疫工作,认真做好检疫记录和档案的整理保存;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多为养殖户作想,做到随时有申报随时上门检疫;四要认真
学习贯彻执行新规程,做到理解新规程、熟悉新规程、用准新规程、用好新规程。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成专门的督促学习和工作检查组,于2011年12月27-28日,对全市定点屠宰9家生猪定点屠宰场逐一进行检查,并针对查中发现的问题,约见检疫班组负责人和检疫员,组织他们重新学习有关规定文件,确保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组织对新出台的规程进行学习解读和加强检查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和检疫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了检疫操作规程,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动物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力保障市民肉品消费的无疫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晋江市动物疫控中心洪志良 供稿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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